〔2019〕17號
為了上市20號膠期貨,和有效控制風險并實現順利交割,《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20號膠期貨標準合約》以及《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交易細則》《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結算細則》《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細則》《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風險控制管理細則》《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會員管理細則》《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違規處理實施細則》等細則修訂版經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董事會審議通過,并已報告中國證監會,現予以發布。《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交易細則(修訂版)》第七十四條第十二項“成交量”與第十三項“持倉量”調整為單邊計算的實施時間為2020年1月1日。《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風險控制管理細則(修訂版)》第六十三條第二款從SC1910合約開始實施。
英文文本見官方英文網站,僅供參考。如與中文文本不一致,以中文文本為準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20號膠期貨標準合約
2.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交易細則(修訂版)
3.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結算細則(修訂版)
4.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細則(修訂版)
5. 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風險控制管理細則(修訂版)
6.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會員管理細則(修訂版)
7. 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違規處理實施細則(修訂版)
8.條文修訂對照表
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
2019年8月2日
2019年8月2日